机关事务工作动态 (总第167期)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研究出台一系列重点措施,努力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一是统筹盘活各类资产。研究制定《集中办公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推动资产管理量化考核和绩效考评。严把资产配置“入口关”和资产处置“出口关”,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超数量配置资产。指导5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建立公物仓,推动形成立体网络,充分发挥公物仓调余补缺、资源统筹作用,力争入仓资产数量、调剂资产数量同比提高50%以上。加强城区搬迁腾退房产和土地调配使用,力争三年内解决市级机关本级租房办公问题。紧盯公务用车使用效率,积极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全流程做好调配管理。二是着力加强精细化管理。深化集中办公区“一体化”保障机制,加强服务资源统筹和共享,提高后勤资源配置和管理效能。深化集中带量采购,稳步推进集采范围,进一步降低物业运行成本。研究拓展机关运行业务办理线上审批功能,打造“现代化、数字化、可视化”集中统一管理信息化平台。三是切实提高机关运行保障效能。不断完善机关保障事项定额标准,明确费用总额。按照5%的比例压减2024年一般性支出预算;严格审核“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确保年度预算只减不增。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开展部门事前绩效评估。试行开展“过紧日子”季度评估,注重结果公示和成果运用。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过紧日子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29项推进“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措施。《方案》要求,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既要做“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者、引领者,更要做模范实践者、积极推动者。要根据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工作职能、业务特点分类推进,对内完善内控管理、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对外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审核、监管、处置、督导等环节的把控,确保内外兼顾、全面落实。要按照“自身行业都包括、每个处室都参与、开源节流相结合”的原则,把“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与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压缩非必要非急需不合理开支,把资金、资源用在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和高质量发展的“刀刃”上,坚决预防和纠治不良倾向。
辽宁省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一个牢记”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制定出台《沈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构建沈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全覆盖、资产全类别、管理全链条的“三全”资产管理新体制。在单位全覆盖上,《办法》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资产管理体制,横向上,明确了管理对象既包括行政单位又包括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做到了管理单位全面覆盖;纵向上,明确了机关事务局、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中的职责,责任层级明晰。在资产全类别上,《办法》提出了对各类资产的全口径管理要求,从根本上解决了资产管理“碎片化”问题,杜绝了因管理对象模糊造成的资产损失。在管理全链条上,《办法》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预算、基础管理、报告、监督等方面入手,涵盖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过程,对于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办法》的出台,有力提升了沈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一是构建资产管理新格局。《办法》明确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中的职责,界定了各自的工作界面,确立了机关事务部门资产综合管理职责,强化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并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直接支配的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责任,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二是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办法》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监管。以资产信息卡片库为基础,围绕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清查、资产报表、查询分析、绩效管理、公物仓管理等业务,推动建成功能全覆盖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对资产进行精细化、全程化管理,实现上下级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三是把紧资产管理入口。《办法》要求配置资产以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事业发展需要为基础,将资产的配置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提供了制度保障。《办法》还规定,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配置资产时,应首先考虑在部门内调剂解决,对不能通过部门内调剂解决的所需资产优先通过市级公物仓调剂解决。通过政策引导,公物仓节约财政资金、盘活闲置资产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四是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办法》通过规范资产使用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和资产使用人、管理人的岗位责任,减少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资产损失。《办法》还强调对各单位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出租出借国有资产行为,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实行公开竞价招租,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五是推动资产规范处置。《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处置流程全程记录于系统中,做到责任到人、全程留痕、随时可查,使各项管理规定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减少了自由裁量权和审批随意性。六是完善资产管理评价机制。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办法》规定,负责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并推动将该项工作纳入沈阳市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范畴,有力提升了资产管理工作水平和效能,有效遏制了资产配置只讲需求、不计成本,资产使用不讲勤俭节约、造成闲置浪费,资产处置只看最低年限、不顾资产实际状况,报废可用资产等现象。
广东省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的实施方案》,旨在将常态化“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各级工作要求。《方案》共提出十条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具体举措以及四条保障措施。对比以往工作措施,《方案》在进一步明确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益、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范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多渠道盘活政府空置物业、固定资产集中管理利用和共享共用、保障必要的办公用房装修(修缮)、全面压减机关运行成本等务实举措。同时制定注重正向激励引导、加强财会监督监管、健全评价监督机制等保障措施,护航《方案》落地见效。
四川省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数字赋能,贯通衔接线上系统技术和线下网格力量,不断提升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机关运行保障资产的安全运行水平。一是数字赋能强手段。深化“人脸识别系统”、“车辆测速仪”等智慧安防系统运用,做好“智慧机管”技术平台与“微网实格”贯通衔接,采取线上及时发现问题、线下解决问题深度融合方式,24小时监控集中办公区及相关区域,利用数字孪生平台实施网络巡查。二是全面排查补短板。依托专业力量,围绕建筑、消防等设施设备开展检查整改,组织属地职能部门、办公区入驻部门等66家单位对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实施“爬楼行动”,“地毯式”巡视排查安全风险点,形成问题清单并推动解决。三是应急演练守底线。修订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安全风险提示,加强与公安、消防、信访、武警等力量联动,建立“应急处突快速反应机动队”,提升紧急信息反馈时效,组织开展应急安全演练。
江西省赣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四个坚持”为抓手,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贯穿会务保障工作始终,不断推进勤俭办会,精细化服务取得新成效。一是坚持细心服务,提升会务服务保障水平。坚持主动出击、靠前服务,加强与办会单位沟通对接,了解办会需求,做好会场布置,收集办会方与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问题反馈与整改。二是坚持匠心打造,锤炼高水平会务服务团队。突出标准引领,结合上级机关事务部门的会务服务工作规范,制定会务服务标准及规范。强化与各职业院校的合作联动,达成定点培训合作,定期开展会务服务人员礼仪及实操技能培训,提高会务人员服务水平。三是坚持精心谋划,探索打造“共享会议室”。聚焦绿色低碳、资源共享,整合现有资源,推动打造“共享会议室”试点。依托江西机关事务APP,形成使用现状、申请、受理等信息化功能模块,供各单位网上申请及使用。四是坚持用心整合,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积极配合中心公物仓建设,对科室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系统的盘查梳理、整理归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还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登记归档,对于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及时按程序进行回收处理,充分发挥仓库闲置资产的使用效能,进一步节省有限的仓储空间。
甘肃省甘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资产管理为基础,以勤俭办事为宗旨,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努力开创全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新局面。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注重在规范化运行上下功夫。制定实施《甘南州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甘南州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审批办理流程暂行规定》等,做到以制度管事务、以管理促规范。建立动态管理资产模式、联合检查机制和专项督查机制,全过程管理、监督、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二是强化流程建设,注重在集约化管理上做文章。严格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要求,扎实推进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严把办公用房配置审核关、维修审批关和公务用车使用审核关,切实把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平台建设,注重在信息化运用上求实效。扎实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信息统计报告工作,推进国有资产数字化信息化工作落细落实。积极推行公务用车一站式调度管理,实现从线上申请、线上审批、线上派车到事后回访的全流程信息化管控。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能耗统计系统功能,实现公共机构能耗数字化监管。
制 度 标 准
国管局牵头组织起草的《机关办公区域物业服务监管和评价规范》(GB/T 43542-2023)发布,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主要明确了机关办公区域物业服务监管、物业服务评价、物业服务改进的标准和要求,提供了开展具体工作的方法及工具,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物业服务相关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对提升机关办公区域物业服务与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领 导 批 示
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对安徽机关事务工作作出批示:“当前,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各项工作,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持续完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方面制度,确保资产集约高效使用,加快形成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