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工作动态 (总第185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马兴瑞、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到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统一管理的西后街集中办公区调研。为最大化盘活利用房产资源,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搬迁后,西后街集中办公区在原址上进行改造利用,有效解决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编办、军民融合办,自治区发改委、数字化发展局,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6家单位入驻需求。调研中,马兴瑞、艾尔肯·吐尼亚孜对各单位进行逐一走访,察看办公环境,看望干部职工,并到餐厅、运动场馆、生活服务场所,深入了解干部就餐和服务保障等情况。马兴瑞指出,西后街集中办公区有效盘活、顺利投用,是自治区党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推动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集约利用效率、提升行政运转效能的务实之举,取得了积极成效。要持续推进配套设施的完善提升工作,更好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协同办公,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各项工作效能,加快打造高效政府。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陈伟俊,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伊力扎提·艾合买提江,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哈丹·卡宾参加调研。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数字化建设试点总结会。会议指出,统筹推进国管局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试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的重要举措。两年试点建设,实现了应用体系更加完备、资产管理更加扎实、服务水平更加优质、成本控制更加有效、运行机制更加顺畅,值得充分肯定。会议强调,要完善机制、常态推进,由专班化攻坚转入常态化推进,责任处室(单位)要牵头抓总、落实责任,持续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要巩固成果、放大效应,加强应用推广培训,充分发挥建成系统的效能和数据积累效用,做好决策分析和预测预警。要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全面监管“浙里好管家”总平台全省推广及子系统运行,有针对性地把短板拉高、弱项强化。要聚焦主题、找准赛道,通过数字赋能,统筹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机关干部职工办实事、机关运行降本增效等工作。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创新突破、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全省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聚焦业务指导,加大培训力度,召开全省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市县座谈会,举办线上培训班,解读公务接待有关制度规定、交流工作经验、解答实际问题、深入推广公务接待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高各级各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聚焦平台建设,建设集公务接待信息备案、费用分析、超支预警、在线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全省“一张网”,实现接待信息全要素电子化备案,业务全流程标准化操作、费用数据全自动智能化分析。三是聚焦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对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的监督检查内容逐项开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2024年9月至10月,已完成对部分省直部门和市县单位第一批次实地检查,将逐步扩大,实现对省直部门和各市县单位实地检查全覆盖。四是聚焦为基层减负,会同省财政厅印发通知,规范和加强赴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公务接待活动管理,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控赴省重点帮扶县开展公务活动的频次、人员数量和范围,明确公务出行应主动交纳伙食费、交通费,提倡主动不接受工作餐,把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
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落实国管局关于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工作的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全省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工作。一是探索建立数据集中会审。39家省直单位实行线下集中会审,21个地级以上市实行线上会审。统计过程中,认真比对核实,及时反馈修正,确保统计数据规范有效。二是创新工作通报机制。与广东省统计局联合发文,向全省通报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情况,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强化各地区各部门成本意识。三是深化统计成果运用。以降低运行成本为目标,加强机关运行成本理论和应用研究,深化统计数据和结果运用,推进机关运行成本管理标准化、科学化发展。选取2020-2023年度机关运行成本数据进行重点分析,根据数据特点有针对性提出降本增效对策建议。通过不断努力,广东省各地区各部门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全年机关运行成本总额、人均机关运行成本(剔除人员成本后)等重要指标均呈下降趋势。2024年度统计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度全省(统计范围内单位)全年机关运行成本总额比2022年度下降3500万元。人均机关运行成本比2022年度下降0.43万元,厉行节约成效凸显。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西安交通大学于1月22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举行陕西省机关事务研究院和陕西省机关事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西安交通大学基地成立揭牌仪式。陕西省机关事务研究院和陕西省机关事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西安交通大学基地的成立,标志着校地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为深化拓展机关事务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机遇,将有力提升陕西机关事务理论研究水平,有效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不断为机关事务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打下良好基础,对推动陕西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新成立的研究院和培训基地将秉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把握“智库建设、教育培训、理论研究”的定位,着力打造新型智库、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三个平台”,为机关事务管理改革提供科学依据和创新思路,培养更多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助力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山东省梁山县机关事务中心荣获中国标准化协会颁发的全国机关事务系统“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A级证书”。近年来,梁山县机关事务中心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狠抓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全力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构建标准体系。围绕“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会议、物业”等业务工作,不断优化完善标准体系。遵循“全员参与、系统推进”原则,对业务、管理和岗位标准进行了全面细化优化,先后制定覆盖机关事务全业务领域的标准200项。二是推动经验复制共享。及时提炼总结成功经验,深入挖掘创新举措,积极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注重理论提升,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标准体系探索研究并形成相关成果。三是注重标准贯彻实施。围绕主责主业,强化标准实施应用,积极打造县级机关公物仓、节约型机关等标准化应用场景,树立“让标准成为习惯,让习惯符合标准”的意识,自2022年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以来,机关事务服务质量、保障水平和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公务出行保障更加规范,办公用房管理更加精细,资产管理流程更加顺畅,物业服务保障更加到位,机关运行成本有效降低,累计节约财政资金500余万元。
制 度 建 设
由国管局牵头组织起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北京、山西、江苏、浙江、福建、新疆等6家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协助起草的《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指南》国家标准(GB/T 44889-2024)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实施。该标准作为机关运行成本管理领域的首个国家标准,主要对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统计规则、统计指标、分析体系等进行了规范,为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工作提供了指导。该标准的发布实施,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的举措,是加强和规范机关运行成本管理的基础,对于促进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坚持过紧日子要求、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九章五十四条,包括总则、权属管理、配置管理、使用管理、维修管理、处置管理、基础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覆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全生命周期。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明确”。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办法》将省级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含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及其他用房)和土地资产(统称不动产)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并依据有关管理制度,分别明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级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协作”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同时,按照“分类分级、权责一致”的原则,委托行政主管部门对特殊情况、行业及用途的不动产进行管理。二是明确管理要求。针对当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统筹不够、质效不高”的问题,强化资产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和处置事项的集中统一管理要求。明确除委托管理情形外,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至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不动产配置坚持调剂优先的原则,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可以将不动产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之间调剂使用。不动产的处置,应在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或委托使用单位组织实施。三是明确审批程序。以“完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提升资产使用质效”为目标,对资产配置、使用、维修、处置中具体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工作流程进行规范明确。审批权限的设置注重规范性和操作性相结合,既坚持依法依规、集中规范,又突出高效协同、放管结合,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年度集中统一审批,授权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他房屋大中修项目进行审批。
湖北省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促进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武汉市实际,组织起草《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总则、管理事项、管理机制、监督检查、附则等五章二十九条,对机关事务管理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具体事项、运行机制、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办法》在体例结构上与《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保持一致,在具体内容上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实化,对办公区域、机关用地、办公用房、办公家具设备、公务用车、后勤服务、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事项的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规范和要求,对建立健全标准化、信息化等管理机制提出具体要求,并结合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提出“探索公务出行异地联动服务”等创新举措。《办法》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贯穿始终,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政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推进武汉市机关事务依法治理、促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