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工作动态 (总第200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总结交流经验,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共享,12月26日,国管局召开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秀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全面总结了“十四五”时期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对资产盘活共享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将公物仓工作融入资产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分类推进土地、房屋、车辆、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实物资产盘活共享,夯实工作基础,提高盘活共享效率。会议强调,推动“十五五”时期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良好开局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和“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要求,持续聚焦重点实物资产管理,进一步用好法治化、标准化、数字化管理工具,赋能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会上,资产管理司主要负责同志作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报告,有关负责同志部署资产盘活共享工作,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地震局、国管局等部门有关司局作了交流发言。房地产管理司有关负责同志主持会议。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的同志140余人参加会议,并围绕主题进行分组讨论。
业 务 工 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聚焦闲置资产盘活,多措并举挖掘资产价值,推动资产管理从物理集中转向价值释放。自 2018年以来,已累计盘活闲置房屋、铺面21万平方米,土地20.3万平方米;2025年以来,已盘活资产价值6亿余元。一是摸清家底。全面推进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数据报送与权属核查工作,完成106家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和834家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采集,涉及土地4656宗、总面积约7653万平方米,建立权属清晰、数据准确的资产“一本账”,并同步构建动态更新的“可盘活资产清单”,为资产盘活工作筑牢数据基础。二是做大增量。战略性盘活南宁市城区核心存量资产,将位于城区核心地段、估值3亿元的25亩优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偿划转,用于开办幼儿园,新增学位650个,实现资产战略布局与服务民生需求的双赢。同时,盘活区直公积金沉淀资金,收储重大公益性保障性住房1709套、车位1503个,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安居提供坚实保障。三是盘活存量。通过调剂使用、转换用途、拆除还建等方式进行处置,畅通闲置办公用房处置渠道,累计向区直各单位调配办公用房18.18万平方米,自治区本级闲置办公用房基本实现“应调尽调”。同时,采取出租、处置、功能转型等多种方式,盘活土地、房屋、铺面等资产,每年为财政增加收入近3000万元。其中,227.74亩闲置土地招租带动解决就业岗位1000余个,租期内为财政增收2000多万元,有效实现土地价值提升与民生福祉改善的目标。四是优化配置。深入推进闲置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跨系统、跨层级调剂,实现中央、自治区、市、县四级有序流转和高效配置。推动部分资产与国有企业资产置换,并就近调剂给自治区本级单位使用。积极对接中央国家机关驻桂机构,争取到办公用房、土地、住房及相关配套设备无偿划转。此外,将区直单位闲置车辆及拟处置但仍有使用价值车辆调剂至16个基层单位,盘活资产价值超300万元,推动资源向发展一线和基层倾斜。
浙江省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措并举,着力构建节约集约与效能提升同频共振、互促共进的房产管理新格局。一是统管赋能存量挖潜,筑牢集约管理根基。金华管理局持续释放房产使用效能。在权证办理方面,主动对接原产权单位,协调市财政局、市资规局等相关部门,秉持“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原则分类处置,妥善解决无证房产确权问题,健全“账实相符”资产管理体系,目前统管房产确权率达93%;在布局优化方面,创新拆迁安置模式,将双龙北街拆迁房产统筹安置于行政中心周边办公大楼,确保市本级机关办公房源实现“有征不减”;在管理提质方面,严格执行“严核、严调、严用、严租”八字管理原则,对外租用房源落实“以调为主、只减不增”刚性标准,通过电子门锁等智能设备强化使用监管,从根本上杜绝机动用房长期占用导致的资源浪费。二是模式创新精打细算,践行过紧日子要求。聚焦“节用裕民”理念,推出系列举措拧紧节约“阀门”。推行市机关大院内服务用房人均2平方米配备标准;建立会议室等公共资源共享共用机制;盘活“边角料房”改造为后勤业态服务区;建立机动储备用房短期租赁机制,实现房产机动使用与闲置盘活的动态平衡。截至目前,已累计盘活机动用房面积达2.3万平方米。三是政民兼顾共赢发展,拓展服务民生维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厉行节约的同时拓宽服务边界,推动政务高效与民生便利的有机统一。深化公共资源统筹配置,有序开放机关附属体育场、停车场供群众错时使用,让机关资源惠及民生;整合位置偏远、运维成本高、效益不佳的散状房产,激活低效房产使用效益,进一步释放公共资产服务民生的潜力。
法 治 化 建 设
江苏省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完成《南京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工作。新修订的《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践经验与实际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供政策支撑。一是强化政策引导。明确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优先以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从源头化解节能量认定分歧与利益纠纷。优化项目实施审批流程,取消项目申报和审批环节,实行备案管理,进一步压实各级公共机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明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不得新增财政负担,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同时规定合同期内节约的能耗费用,可由公共机构统筹用于本单位节能工作,有效提升各单位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强化流程规范。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进一步细化前期评估、采购组织、合同签订、实施与调整、效果评估及资产管理等环节的标准化要求,有效降低项目实施不确定性,实现技术与管理风险双重防控,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有章可循,为提升项目质量、保障项目效益筑牢制度基础。三是强化模式推广。在政策延续性方面,新修订的《办法》兼顾效益分享型等其他模式存量项目的规范管理。在推广策略方面,明确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定额、主要用能系统能效未达标的公共机构,优先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路径推进节能改造。同时鼓励整合零散小项目形成规模化项目,采用集中打包模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切实提升项目市场吸引力与实施效率。
理 论 研 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与石河子大学联合成立石河子大学兵团机关事务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研究中心依托石河子大学优势学科群,重点围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机关运行成本控制、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机关事务数字化转型、机关后勤服务改革、机关事务文化建设与人才培养等领域,系统开展兵团机关事务工作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进一步推进兵团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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