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展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专题调研活动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12-24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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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湖北省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12月上旬,湖北省机关事务局组织5个调研组,在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机关事务局局长王传豪等局领导的带领下,分赴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开展调查研究,“全覆盖”地检查各地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征求对制定《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意见,了解各地各部门今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情况和明年的工作打算。

112日全省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迅速开展行动,采取了多种措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一是领导亲自解读、组织对照研读、干部职工熟读、营造氛围配读学习宣传《条例》。二是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专题汇报。黄冈、黄石、鄂州、仙桃、随州、荆门、天门等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汇报。三是组建学习贯彻《条例》领导小组。黄冈、鄂州、荆门、随州、宜昌、襄阳、十堰、天门、仙桃市和神农架林区按照省里的规格正在协调组建贯彻实施《条例》领导小组。四是召开区域内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会议。随州市已于1212日率先召开了全市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会议。五是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制度保障。

各地对《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健全机构,统一职能,解决当前存在的机关事务部门机构不全、名称不一、职能缺失、上下不相协调等问题;二是尽快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明确提出省、市、县各级机关“三公”经费管理、实物定额配置和各项服务管理的具体标准;三是加强上下级之间的行业指导和系统管理,制定具有指导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细则;四是强化考核监督机制,维护《条例》和《办法》的严肃性。

1214日,省机关事务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此次调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会上,王传豪局长对下一阶段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督促和检查,按全省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会议要求,督促未召开工作会议的市州抓紧向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尽快筹备召开本地区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会议。二是启动《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起草工作,近期草拟初稿供全省贯彻实施《条例》领导小组讨论。三是尽快召开全省贯彻实施《条例》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研究有关事项。四是建立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联系点,以点带面,推动全省贯彻实施《条例》工作开展。五是增强“战线”意识和“系统”观念,努力实现从只管本级到既管本级又管系统的转变,从传统粗放型管理向统一集中管理的转变,适应指导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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