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12-12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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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颁布后,北京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安顺等市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成立了“北京市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实施《条例》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工作。北京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士祥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孙康林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十余家相关责任部门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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