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1-06-17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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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以来,湖北省鄂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紧紧围绕全市节能减排和建设“两型”社会先行区的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地完成了能耗下降20%的节能目标任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先后两次在全省性的会议上进行典型交流,被市政府授予“2010年度节能减排先进单位”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自《条例》颁布以来,我们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形成了领导、机构、经费、机制四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委书记范锐平在任市长时,亲自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公共机构节能汇报,专题研究制定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在全省地市州率先建立了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考评工作机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立勇多次出席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还亲自撰写有关节能文章,在《中国机关后勤》杂志上发表,亲自审阅节能文件,指导节能工作。四大家领导带头参与“能源紧缺体验日”、“绿色出行日”等节能活动。市政府每年下拨10万元节能工作经费,用于日常管理。今年,市委、市政府又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纳入了《鄂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设一批节能示范机关”。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布置推动。2008年,我们先后召开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和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拉开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序幕2009年,召开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培训会、全市公务车辆节油和节约用电工作座谈会,组织了两场节能技术讲座,认真做好全国贯彻实施《条例》专项检查工作组来我市检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把公共机构节能进一步推向高潮。2010,分别召开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迎春茶话会、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座谈会、公共机构节能典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座谈会、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暨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会,举办“鄂州市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参观“2010湖北国际节能环保展览”,进一步把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引向规范、引向深入。

三是组织保证。成立了由市领导挂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室,落实机构和人员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协调指导工作。各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系统和市直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16家单位组成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今年,又调整充实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立勇同志为组长,四大家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是职责明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协调、组织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区、开发区、街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教育、科技、卫生、文体系统主管部门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下,负责做好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全市各单位落实了141名公共机构联络员,总结了“一员带三员”的经验,设立了能源管理岗位,明确了职责,形成了市区、乡镇、教育、卫生、科技、文体等单位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局面。

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确保节能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0年统计,我市现有公共机构327个,用能人数146991人,办公建筑面积201.59万平方米,公务用车1252 辆,全年电消耗量7402.47万千瓦时,水消耗量305.74万吨,天然气消耗量245.48万立方米,公务车辆油消耗量215.59万升。全市节能工作覆盖面广,任务重,压力大。为了确保节能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我们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管理,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抓宣教,努力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为了提高机关干部对公共机构节能的认识,不断营造良好的机关节能氛围,我们采取丰富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培训、教育方式,组织公共机构节能培训6期,达1300多人;印发节能宣传标识、节能知识宣传手册5000多份;举办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2次;组织节能征文征集80篇;印制节能知识宣传图片展51版;悬挂节能宣传标语145幅;在《中国后勤杂志》、《湖北省公共机构节能简报》、《鄂州日报》上,刊登节能文章21篇。其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立勇同志撰写的《党政机关在节能工作中应处理好六种关系》在国管局节能征文征集活动中评为“二等奖”;免费向机关干部发放《条例》读本5000余册、节能宣传画6000余套;利用移动信息网络,向各级机关干部发送节能手机短信3000余条;创办《市直机关节能工作信息》40余期,设立公共机构节能网站,加快节能信息宣传传递速度。在全市形成强大的节能宣传声势,真正做到了让节能精神进机关,入人心,切实增强了全市机关干部的资源忧患意识和带头节能意识。

2、抓“五节”,努力完成节能工作目标。我们以节水、节电、节油、节气、节约办公耗材为重点,上措施,上项目,抓改造,制定了加强水、电、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向全市发出了《节能行动倡仪书》,各单位积极响应,认真落实,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0年与2005年相比,全市公共机构水、电、天然气等主要能源资源人均消耗指标分别下降20.6%21.3%23.4%,建筑面积平均消耗指标分别下降20.2%20.2%22.3%,公务车辆用油年均消耗指标下降20.5%,圆满地完成了“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

3、抓示范,积极开展争创全国“六个一百强”的活动。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典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全市节能典型示范单位创建座谈会,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以争创全国“六个一百强”为核心内容,紧紧围绕“十个落实”、“十五有”的创建要求,积极开展节能典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市公安局、鄂州大学、鄂州高中、市妇幼、市博物馆等单位进行了先行示范试点,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断地向前发展。

4、抓改造,努力夯实节能基础。我们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抓好既有建筑、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和用能设备设施改造。自2008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共投入节能改造资金达2000多万元,进行节电技术改造30处,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处,实施节能改造工程138处。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标准,加强对全市新建的2处医院住院部和市博物馆、鄂州大学、市农业局等办公建筑节能的管理。二是做好既往建筑的节能改造。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投入资金750万元进行水、电、屋面、室内、集中供暖改造工程,使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均下降10%以上。三是抓好用能设备、设施的节能改造。例如:鄂州大学、鄂州高中、市中心医院争取国家节能改造资金对高耗能燃煤锅炉进行更新改造,使用低碳环保节能的天燃气锅炉,据测算节能效率达到20%

5、抓落实,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新产品。为了把节能目标落到实处,我们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在市凤凰广场、市迎宾大道利用可再生能源,实施太阳能照明改造工程,安装美观、零电耗、运行稳定、使用寿命长的太阳能路灯。推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规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管理。2008年以来,我市公共机构新购置公务用车98,全部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并符合节能环保标准。共计报废高能耗车辆、更新车辆133台,清退封存车辆121台。市公安局集中车辆保险优势,通过保险公司应用GPS新技术,建设公务车辆监测管理平台,健全公务车辆管理台账,每年节约资金20万余元。全市公共机构大力推广使用高效照明节能灯管和节水器具,市直机关推广使用财政补贴高效照明节能灯管25800余支,更换使用节水型器具5768套,

6、抓创新,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既是加强节能工作管理的有效方式,也是解决改造资金短缺的突破口。我们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鄂州大学、鄂州高中等公共机构为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召开全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现场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广典型示范工作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例如,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采取利益分享模式,与湖北宇创电气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实行节能灯改造和供暖改造工程,更新LED照明灯具5000套,每年减少碳排量5000多吨,率先在全市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着力构建节能工作新机制

按照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标准化的管理要求,我们结合实际,从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入手,抓好“四个着力”,构建节能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1、着力推进能源消耗定额管理。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公共机构积极推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的通知》。全市各级公共机构按照《通知》要求,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单位近三年主要能源综合消耗水平核定本单位年度能源消耗定额,上报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定额为标准,以统计台账为依据,按月核对,逐月分析,查找问题,细化措施,加强整改,并将能源消耗定额与年度经费支出挂钩,落实奖惩制度,奖节罚超,鼓励节约,促进能源合理利用。

2、着力抓好数据统计和台帐管理。根据《条例》的相关要求,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与台帐管理工作,确保每年的能源消耗统计及时、准确地报送,制定了《鄂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建立了统计人员、统计设备、统计时间三个落实的能耗统计制度。逐步推广使用电脑软件填报能耗统计数据技术,不断提高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的管理水平,顺利地完成了全市2005年到2010年能耗数据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单位覆盖率达到100%

3、着力抓好考核考评。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全市节能减排的中心工作同布置、同考核;与市文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考核评比的通知》,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每年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将平时检查、年终考核成绩作为全年工作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有效的推进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

4、着力推行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为了规范管理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们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和全省行政执法法律知识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实行持证执法,改变过去单一依靠行政检查的方式,将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行政执法管理。定期通报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和公示能源消耗情况,接受机关和社会监督;与市审计局共同制定印发了《鄂州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制度》,建立完善了执法检查、行政考核、能源审计、用能公示四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有力地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

四、科学规划,开拓创新,促进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虽然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整体发展还不平衡,节能改造资金紧缺,能耗总体上依然偏高;能源审计、能耗定额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项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领导重视不够,少数节能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监控平台建设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能源的推广应用等专项工作任务还很重。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按照国管局、省管局和市委、市政府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二大重点做好“三新”文章,实现四大目标,落实五项措施,全面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围绕一个中心。就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两型”社会先行区的工作中心,努力建设节约型示范机关。突出二大重点即:突出抓好节能改造工作重点;突出抓好节水、节电、节油、节气、节约办公耗材等工作重点。做好“三新”文章。即:推广使用节能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 2011年至2015年力争完成更换5台高能耗锅炉、更换10万只LED高效照明灯具的目标任务。实现四大目标。一是2015年底,力争实现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下降15%;公务车辆耗油量下降15%二是2015年底,节能灯具使用率达到100%;节水设备使用率达到100%三是2015年底,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面积占全市公共机构既有办公建筑总量的10%四是2015年底,建立能耗监测平台,实现对办公建筑用能实施动态监测管理。落实五条措施。一是进一步抓好节能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二是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三是进一步开展争创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六个一百强”活动。四是进一步加大节能改造力度。五是进一步完善“五大”机制,努力提高节能工作的管理水平。

 

 

                                 (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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