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项目设计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设计,积极配合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有效推动了项目前期工作。为提高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和评审的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约谈
请各建设单位对参与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设计单位进行一次正式约谈。约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要求设计单位高度重视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政治意义,提高服务意识、能力和效率。二是督促设计单位按照项目需求,配置专业技术力量,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及时解决设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不过度依赖老旧小区原始图纸和资料,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补测补绘,发生的费用纳入设计委托合同。四是切实提升设计水平和质量,提高设计效率,严格遵守合同周期,设计图纸和工程概算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统一格式,符合规范要求。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督促设计单位积极配合初步设计评审和施工,对不能积极配合,不及时补充、修改设计文件的,要进行追责,并相应扣减设计费用。
请各建设单位于10月24日前,将组织约谈情况报送我司或传真至55602267,电子版文件发送至ljxq@ggj.gov.cn。
二、绩效考评
我司将组织对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设计单位和评审单位进行年度考评,考评主要内容是服务质量、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等。
考评采用调查问卷方式,对设计单位服务水平的考评,由建设单位、评审单位填写调查问卷;对评审单位服务水平的考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填写调查问卷。调查问卷是对设计单位和评审单位评价的重要依据,一个项目、一个被考评单位填写一份调查问卷(可在www.ggj.gov.cn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栏目中下载)。请各有关单位高度负责、认真填写,确保考评内容公正、客观、真实。我司将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和相关专家,参与考评工作。考评结束后,对设计单位和评审单位进行服务水平排名,并向各有关单位进行通报。评审单位排名靠后的,不再安排评审任务。
各建设单位要及时向设计单位转发本文件。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28日前,完成调查问卷填写,并报送我司或传真至55602267。
附件:1. 设计单位服务水平调查问卷
2.评审单位服务水平调查问卷
房地产管理司
2014年9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