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创新出台“机关事务标准化实训试点”三项配套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全国机关事务标准化实训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促进管理效能、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依据《机关事务标准化实训试点工作评估指引》,日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出台《标准化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标准化实训课程建设及教学管理办法》《标准化实训师资管理办法》三项配套管理制度。
以制度为保障,务求实境。《标准化实训基地管理办法》锚定建立“制度+标准”融合的实训基地目标,统筹规划基地组织管理和日常管理两大方面,明确软硬件环境、工作纪律、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教学设备管理等具体要求,科学安排实训计划,及时下达实训任务,加强实训过程监管,为建立满足实训教学任务要求、具备较先进教学手段、完善设施设备和科学管理方式的标准化实训基地提供坚实保障。
以制度为纲要,务求实用。《标准化实训课程建设及教学管理办法》旨在建立标准文本、课程大纲、教学材料“三要素”融合的实训课程体系。在标准文本方面,推动实用性、借鉴性的相关标准调整、优化和完善。在教学大纲方面,围绕基本信息、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讲稿、教学形式方法、参考资料、考核评价“七要素”,明确教学重点和难点。在教学材料方面,将标准文本流程要素和指标量值,通过文字、图片、声音、动画、影视等方式细化分解,直观展示标准文本和教学大纲内容。同时规范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实训教学质量检查、监督、保障、调控完整闭环。有效建立满足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需求,系统、规范、务实、管用,具有较好示范效应的标准化实训课程体系。
以制度为引领,务求实干。《标准化实训师资管理办法》旨在建立“遴选聘任、工作职责、管理考核”相结合的实训师资队伍。按照“择优入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动态管理”原则,通过综合评定标准化理论素养、专业技能、工作经验,以及文字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要素,择优聘任实训讲师。同时整合本地高职院校优质资源,引进专业技术力量,建立涵盖领导干部、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在内的专业实干的标准化实训师资队伍。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以上述三项制度为基础,整体推进标准化实训基地、课程和实训师资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实训教学实践活动,确保高质量完成标准化实训试点任务,为全国全省同行提供更多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