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智慧机关事务促公共机构节能
文/赵亚霄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逐渐走入辽宁盘锦市千家万户,绿色出行成为盘锦人出行新风尚。然而,当地充电桩数量缺口的不断加大也日益成为“民生痛点”。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管理着一批公共停车场,对建设充电桩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中心主任魏旭阳说,充电桩建设不仅能补齐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短板,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桩还是信息桩、数据桩、网联桩,能够推进出行领域乃至整个社会实现数字化转型。
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部门,除了大力推进充电桩建设等民生工程,中心还在依托标准化信息化促进公共节能工作中做出诸多探索。
中心与国网辽宁供电公司对接,共同研究制定《盘锦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盘锦市2020-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发展规划》,明确了责任部门、时间节点、时序进度、资金投入等。《规划》以盘锦市区为重点,建设城市电动汽车快充网络,实现重点县区充电设施的互联互通。同时,制定印发《盘锦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规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
去年,中心与国网辽宁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共同开发符合盘锦市情的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通过市场化方式采买租用14辆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用车。截至目前,中心已在盘锦市兴隆台辖区建设3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共31个充电桩,可供40台新能源汽车同时充电。此外,协调市公交公司采购60台气电混合动力城市客车作为往返辽东湾新区和兴隆台的公交车;采购26辆纯电动公交车,投放到辽东湾区域运营。
魏旭阳介绍,预计到2022年,全市公共停车场将新建800余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满足2000余台新能源汽车使用需求,预计总投资近1亿元,均以市场化方式运作,政府财政零出资,既节约了政府开支,又可为“新基建”作贡献。
为促进公共机构科学化节能和规范化发展,中心牵头制定了盘锦市公共机构节能18项145条工作标准及流程。通过标准化模式,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实现标准和机关运行保障的深度融合。中心组织编制公共机构能耗数据,开展水耗电耗专项检查,加强水、电消耗监测,及时掌握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节水节电工作现状,建立健全节水节电管理制度标准体系框架。
去年,中心对辽东湾市民服务中心实施节能改造,改造空调机组23台,预计每年可节约电费230万元。辽东湾会议中心直燃机组改造项目也在实施中,改造前直燃机组全年使用天然气费用约400万元,改造后全年费用可降至170万元左右。市直机关食堂由原来的燃气炉灶改造成电磁炉,节能约50%,每年节约125万元。安装节能抽油烟系统和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以“节能食堂”“绿色食堂”“健康食堂”理念打造模范机关食堂。
此外,依托市机关事务智慧管理平台建立能耗监控系统智慧平台。能耗监控系统主要通过网格化点位分布,对各公共机构供电、供水等设备系统运行情况实现智能采集、网上监测、终端监控。精准监测计量楼梯楼层能耗,科学管理建筑用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中控平台智能管控系统投入使用后,每年可节约人力成本700余万元。
中心还积极运用数字技术,助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打造完善科学的节能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化的主导、调节、约束、控制功能,做到按标准搞供应,依制度抓管理,形成以标准化2.0为核心的体系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新格局。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数字化建设,实现重要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交换,完善能耗监控平台建设,开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数字化应用系统。借助自身职能优势,加大与企业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合作力度,创新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缓解财政压力,真正做到过紧日子。
(作者单位:辽宁省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